我省从生产源头加强畜产品质量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22 河北日报

  严禁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畜产品和建设畜产品生产基地;严禁使用苏丹红、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和违禁兽药,防止人用处方药进入养殖环节

  本报讯(通讯员吕家兴记者刘立)笔者日前从省畜牧兽医局获悉,今年,我省将通过依法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加强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投入品监管等措施,从畜产品生产源头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省畜牧部门将结合产地认定工作,加强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与评价。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向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禁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区域生产畜产品和建设畜产品生产基地。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环节的监管,严禁使用苏丹红、瘦肉精等有害化学物质和违禁兽药,防止人用处方药进入养殖环节。针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以猪肉中的“瘦肉精”、禽蛋中的“苏丹红”为重点,年内集中开展2至3次专项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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