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国Ⅲ汽油不得变相加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5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陈志龙实习生张薇通讯员蓝岚)广州市物价局昨日下发有关通知称,同意广州市后续供应的国Ⅲ车用燃油临时销售价格,按国家规定广东省同期高标准清洁汽油、柴油零售价基础上每升暂行加价0.15元,即93号国Ⅲ汽油临时零售价4.9元/升、97号国Ⅲ汽油临时零售价5.3元/升。

  据悉,国Ⅲ汽油这一价格已随日前汽油降价同步下调,93号国Ⅲ汽油每升降0.19元/升,97号国Ⅲ汽油每升降0.2元/升。物价部门要求,销售国Ⅲ车用燃油的定点加油站将加价标准予以公示,供用户选择,不得以次充好变相提价销售。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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