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紧扣和谐主题 协商解决纠纷减少“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50 云南日报

  昨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昆明举行,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出席并讲话,省司法厅厅长施朝兴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会议对今年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孟苏铁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和谐理念为指导,以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保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调动积极因素和激发社会活力上,通过司法实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不断提高调解纠纷息事宁人、定纷止争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依靠公正司法,热情服务,主持公道,伸张正义,赢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从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减少违法犯罪,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进一步转变司法观念,创新司法理念,坚持以理念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实施实践创新。

  会议要求,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司法行政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要细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疏导情绪,调和矛盾,促使双方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达成一致,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引导当事群众通过协商解决法律纠纷推动有关方面采取行政裁决、经济调节、教育劝诫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尽量少些“对簿公堂”。

  相关新闻

  今年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

  昨日举行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筑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千方百计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调解在初始,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乡镇司法所要主动加强与派出所、小型法庭、综治组织的配合,促进形成以人民调解员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3种调解手段互相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今年,省司法厅决定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以加强人民调解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提高社会公信力。在巩固村(居)、企事业单位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探索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员制度,省司法厅和各州市、县(市、区)司法局要抓好1个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试点。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纠纷排查调处机制、重大社情报告制度。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参与城市建设、土地流转、环境治理保护、劳动争议、医疗保险等社会难点、热点纠纷的调解,主动预防和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注重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记者 李惠民(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