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调整医疗救助标准 减轻贫困居民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呼和浩特1月18日消息(记者文伟 乌海台记者张玉珑)2007年,乌海市对贫困居民医疗救助标准进行了新调整,起付线由原来的5000元降低为3000元,最高救助额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这意味着今后政府将在更大范围内让患病的贫困居民得到救助。

  调整后的医疗救助标准为,当年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3000元-5000元,救助额为1000元;医疗费用在5000-1万元,救助额2000元;医疗费用在1万元-2万元,救助额为5000元;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救助额为1万元。同调整前的救助标准相比,起付线降低了2000元,使更多贫困居民感受到医疗救助带来的实惠;同时,最高救助额提高了5000元,最大限度地减轻贫困居民住院医药负担。贫困居民在患了救助办法中规定的白血病、严重传染性肝炎、肺心病等11种重大疾病后,还可凭相关手续材料申请医后救助。

  据了解,乌海市从2005年10月正式实施“贫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救助的贫困居民主要是指,城区低保对象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农区持有低保证的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中因患重大疾病需要救助的人员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到2006年12月底,全市已有270名贫困居民受到救助,发放救助金额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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