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篮球猝死北体大赔偿3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0:12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北京体育大学(以下简称北体大)原18岁的学生小刚在打篮球时倒地昏迷后死亡,小刚父母将北体大告上法庭索赔50余万元。

  昨天,海淀法院以北体大存在过错为由一审判决其赔偿小刚父母33万余元损失,小刚的父亲抱着儿子的遗像到法庭听宣判。

  案情回放

  2005年6月22日下午6时40分,小刚在北体大参加学校组织的篮球联赛。在距第一节结束差22秒时突然倒地,校医赶到后实施了抢救。在此期间,校方通知了999急救中心。最后小刚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因为心脏骤停。

  2005年9月22日,小刚父母与北体大签订《关于小刚后事处理修订协议》,北体大给付小刚父母18万余元。

  后小刚父母认为,协议是在他们对事实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签订的,有失公平。据他们了解,在儿子出事前一天,气象台曾发出高温橙色警报,但北体大仍组织学生进行篮球训练,而且未开放空调。

  另外,孩子出事后,学校施救出现失误,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学校则认为,当天的比赛是在晚上进行,已避开高温时段。而有同学反映,小刚前一天去了网吧,比赛当天中午又去驾校学车,休息不足。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北体大对于小刚死亡的事实存有过错,故小刚的父母起诉要求变更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变更双方原来签订的协议,北体大增付小刚的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15万余元。宣判后,北体大表示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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