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偷暖气水 谁家臭蒜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1:36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早报讯 近日,不少住在敦化路附近的居民向记者反映,自从供热公司本月14日在楼道张贴的“加入防偷水剂”的通知后,家里弥漫着一股臭味,还有的居民反映家中暖气不热。记者就此事展开了采访。

  300吨“暖气”被盗

  “正常情况下,不需向管网内加自来水。”热电集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敦化路周边21万平方米的供热由敦化路1号换热站负责该区域供热。1月13日因为部分居民在自家暖气上安装阀门放水“偷暖”,导致管网压力不足,换热站加入了300吨凉水。

  14日上午,因为“偷暖”居民过多,换热站每小时加入自来水30多吨仍然无法抑止压力下降。

  加入大量凉水,把它加热需要时间,导致居民家中温度降低。无奈,14日中午热电公司向水中加入了“防偷水剂”,并在辖区内各居民楼张贴紧急通知。

  防偷水剂热了暖气

  “13日300吨,14日200吨,15日45吨,16日12吨,今天几乎不用加自来水,你说管不管用?”热电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没人“偷暖”或者暖气漏水,防偷水剂的臭味不可能散发出来。

  “按照说明书,3万平方米投1公斤对人体无害,我们21万平方米只投了3公斤。”工作人员表示防偷水剂在水中经过反应后变为大蒜素,散发的臭味对人体没有危害。

  据了解,暖气水在管网内循环流通,里面含有多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用来洗手、洗脚,对人的皮肤有不良影响。如果用来洗菜,会对人体造成更大的损害。供热部门提醒居民,千万不要因贪小便宜,影响了自己的健康。(许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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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偷暖罚千元

  《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擅自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蒸汽和系统热水者,一经查处,由城市供热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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