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掏肠案终审凶犯改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4:00 北京晚报

  本报兰州讯甘肃省高院近日对张掖“少女遭掏肠案”作出终审判决,凶手乔建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8月12日晚11时和9月20日凌晨,张掖市甘州区连发两起少女被掏肠惨案。2004年9月29日,“掏肠恶魔”乔建国被捕。甘肃省高院审理后认为,乔建国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强奸、故意伤害等犯罪事实,属自首。乔建国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根据本案的具体事实情况,还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由于此案关于掏肠杀人的事实只有乔建国在侦查阶段的供述,却没有直接证据指证,而乔又在上诉中推翻了这一供述。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口供而没有证据支持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刘志广获田癑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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