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将通过改革完善官员问责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6:24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澳门记者丁波):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18日在回复立法议员质询时强调,政府将制订健全的官员问责制度,把问责意识,深入渗透到官员的行为操守及部门的日常运作上,形成一个在社会监督及自我监督下持续完善的官员管理制度。

  她表示:特区政府正在全面分析现行制度的实际运作,比较研究其它地方相关制度的利弊所在,取长补短,反复论证,务求设定一套符合澳门实际情况的制度及奖惩标准。

  为了确保官员问责制达到问责的效果,政府将进一步明确领导及主管人员所应承担的各种责任,包括民事及刑事责任、纪律及财政责任。

  此外,特区政府在官员的委任资格及续约方面将要作出适当改革,将公布委任的理由、被委任者的学历和专业简历,并对“不得兼任”方面作出更细致全面的规定, 在选材上更注重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才干、服务巿民的热诚和长期贡献。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