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宁夏拿5千万用于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18:1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银川1月18日消息(记者许新霞)记者今天从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了解到,2007年宁夏政府将拿出5100万元用于全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努力构筑“贫有所助,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亡有所葬”的社会救助体系。

  宁夏自治区计划安排3400万元用于农村医疗救助。具体执行办法是:各市、县(市、区)按照农业人口山区每人每年1元、川区每人每年2元、银川市辖区每人每年4元、石嘴山市辖区每人每年3元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切实加大救助力度,增强救助效果。认真实施农村“健康救助”工程。提高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门诊救助费标准;对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患大病住院的,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仍有困难,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民政部门再根据困难程度给予二次救助;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救助对象的孕产妇住院顺产分娩,由定点医疗机构免费提供服务。城市医疗救助方面,自治区计划安排1700多万元,各市、县(市、区)财政按照城市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3元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资金,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全区22万城市低保对象可享受到医疗救助,其中“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和新生儿每年可享受定期定额的门诊救助。

  此外,全面推行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南部山区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农村五保工作、深入开展“爱心2008”公益活动,以及进一步加大福利彩票销售和公益金筹集力度等工作也被列入宁夏民政部门今年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六件实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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