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将统一核算地方GDP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23:21 华夏时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国家统计局昨天决定,尽快统一核算各省份GDP,以结束长期存在两组不同数据的局面。

  “如果GDP是两个数,无论怎么解释,都反映的是统计的问题。只有统一GDP数据,才能提高统计的权威性。”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昨天在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对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统计局局长们说。

  目前一些地方GDP指标层层加码现象还比较严重。在“十一五”规划制定中,中央提出全国GDP平均每年增长7.5%,而一些地方层层加码,有的甚至达到13%。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DP数据是按国际通行办法独立核算的,不是将各地上报数字进行简单相加后“再砍一刀”。目前,垂直领导的省级调查总队基本组建完毕。截至2006年底,全国30个省份完成了调查总队组建,调查总队受国家统计局直接领导,与省级统计局平级,正不断提高直接调查、直接上报统计资料的能力。此前,国家统计局通过采取“联审”的方法提高各省份数据质量。从2005年起,各省份核算出的GDP数据须上报国家统计局,通过联审后才作为法定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发布。

  国际经验也为这次改革提供了借鉴。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研究中心研究员蔡志洲介绍,许多发达国家并不分省份搞GDP核算,有的国家是把全国GDP数据核算完后,再分解到地方。

  不仅国家统计局将对各省份GDP进行统一核算,一些省份也正在进行对地市GDP统一核算的试点工作。在统一规范国民经济核算的方法和标准、准确的专业数据的基础上,“下算一级”的新的GDP核算体系正在建立。“我们要更加科学地对一个地方的发展作综合评价。经济增长非常重要,但百姓生活和社会事业发展也同样重要,这方面的统计和考核需要加强。”蔡志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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