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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称按30%上调者为民工工资指导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0:3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蒋彦鑫) 针对昨日见报的关于农民工工资上调的问题,北京市建委昨日作出进一步说明,此次上调的是农民工工资指导价,而并非农民工工资。 2001年,市建委制定的人工工资单价为31.66元,而调查显示,目前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实际支付是:最普通的壮工工资在30至40元之间,技工在55至80元之间。 据介绍,市建委制定的人工工资单价,一是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下限,目前,很多农民工的工资已经超过了这个下限;二是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支付劳务费的一个基本依据。建委表示,由于2001年的人工工资单价已经低于市场实际价格,在确定工程造价和结算工程款时,还以现行造价定额为标准,导致造价低、支付高,施工企业人工成本处于亏损的状况。为此,此次进行了调整,调整幅度最少30%,多的可翻番。 建委解释称,人工工资单价不是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是企业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与劳动者协商,由劳动合同最终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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