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卡讨薪”与 农民工“行货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0:40 东南快报

  17日上午,西安的30余名农民工用寄贺卡的形式,向拖欠他们30余万元工资的陕西省第八建筑工程公司讨薪。(据18日《华商报》)

  王小波说,在《水浒》中,官吏习惯把犯人叫“行货”,也就是劣等的处理品。如果“行货”想要实现他们的权利,就需要主动示好。因为他们是“行货”,是没有资格与官吏讨价还价的。

  这些贺卡讨薪的农民工也给人以“行货”之感。这种感觉并非说他们是失去自由的“行货”,是说他们的处境和心境与“行货”有类似之处。如果他们不表现出善解人意和彬彬有礼的低调与矜持,如果他们不改变劳动所得和权责对称的观点与信念,他们就可能被认为没有诚意,不够听话。

  要改变农民工的“行货感”是不能期待欠薪者的感动的。在经济利益面前,人的道德感悟通常是要让位于经济理性。既然他们能够厚着脸皮赖钱不给,又或者他们也是受害人,那么,他们怎会因为感动而兼济农民工呢?事实上,农民工的“行货感”正是在承包方和施工方的“考验”下形成的,希望他们回心转意只能是奢望。

  “行货感”存在的最主要原因在于货主“行货观”的存在。改变农民工的“行货感”就得改变其权利不能实现和申张的困境。只有在一个平等博弈的环境中,欠薪者才会意识到农民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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