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电话打进居民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1:22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彭庆凯)昨天,本报刊发《开发商无视合同擅涨房价》一文后,引起各界人士的关注,业内人士称开发商单方面涨价属违约行为。但一些居民昨天却接到了这样的电话通知:本月20日至27日进户,按照涨价标准补交购房款,过期不进户的,房子将被卖掉。

  昨天,一些居民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有人给他们打电话说,本月20日至27日进户,过期不进户的就把你家房子卖了。记者随即电话采访了昊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车谦敏,车谦敏解释,打电话的人可能是建筑工程公司的工作人员,自己并不知道此事。他表示要将此事调查清楚。

  哈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赵兴国得知此事后表示,他们已要求开发商必须要依法合规,按程序办事。对于开发商要求提价的说法,必须要拿出合理的解释。市房产住宅局商品房处工作人员介绍,如果老百姓当初已经跟开发商签订了动迁补偿协议或者购房协议,并且约定了购房价格,那么现在开发商是没有理由单方要求涨价的,如果开发商擅自涨价属违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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