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初中生怀恨小学老师 回母校撬门入室砸桌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1: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东明1月18日讯东明县两名学生因上小学时多次受到老师批评,升入初中后竟返回原就读小学,故意损坏学校财物,以了结“旧怨”。近日,东明警方经过细致走访,破获了这起损坏学校财物的案件。

  1月4日,东明县公安局接东明县东明集镇段庄小学报案:学校五六年级教室的桌凳、老师办公室的桌椅、教学仪器等物品被人严重损坏,涉案价值两万余元,此事在广大师生中影响极坏。当地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侦查此案。当日,专案组一方面对现场进行清理勘查,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另一方面组织警力对周边群众和在校学生调查走访,排查线索,全面开展侦查工作。

  1月10日,专案组民警在走访段庄村一村民时,该村民反映他在4日晨练时,见到本村的段某(男、13岁、东明集镇某初中一年级学生)、段某某(男、14岁、东明集镇某初中一年级学生)慌慌张张从段庄小学跳墙出来向西跑了。警方分析后认为段某、段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月11日上午,专案组在东明集镇某初中老师的配合下找到段某、段某某,经讯问,两人交代了在段庄小学上学时,经常受到老师批评,故对学校不满,竟撬门入室,砸坏教室桌凳和办公室桌椅、教学仪器等物品的作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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