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大型公共建筑招标评审阳光操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1: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宁1月18日讯18日,记者从济宁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今后对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等6种大型公共建筑招标时,要求招标评审专家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从济宁市建委建筑工程管理了解到,今后,在济宁市辖区内的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用房等6种大型公共建筑招标,建设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标,方案评审专家须由城市规划、建筑、结构、机电设备、施工及建筑经济等各方面专家共同组成。评委名单和评委意见应当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方案评审的透明度。对于政府投资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建筑,还应通过一定方式直接听取公众对设计方案的意见。


记者 贾红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