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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博士后研究最长不超过6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30 新闻晨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 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昨天公布了重新修订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根据规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长不超过六年,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七种情形之一者,应予退站。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指出,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长不超过六年。对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由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规定还明确,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七种情形之一者,应予退站。七种情形是:考核不合格、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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