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博士后研究最长不超过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30 新闻晨报

  □据京华时报报道

  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昨天公布了重新修订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根据规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长不超过六年,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七种情形之一者,应予退站。该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指出,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最长不超过六年。对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由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规定还明确,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七种情形之一者,应予退站。七种情形是:考核不合格、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等。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