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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立法鼓励媒体监督职务犯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30 重庆晚报
据新华社电 在浙江,新闻媒体对职务犯罪的舆论监督作用通过立法得到专门强调。 《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十五条专门规定:“新闻媒体依法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舆论监督。” 浙江立法机关认为,新闻舆论监督影响面广、威慑力大、群众关注度高,容易形成舆论压力。媒体对职务犯罪以及查处结果的曝光,对潜在职务犯罪人而言,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网络编辑: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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