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低保免收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2:31 燕赵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18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民政部近日联合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下发通知,对免收代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相关费用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免收账户服务费。各地银行及邮政储蓄机构等金融网点受民政部门委托,向城乡特殊困难群众代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等社会救助资金时,其低保金专用存折账户一律免收开户费、工本费、小额账户服务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同时免收民政部门的委托代发费、手续费。

  通知还明确要求免收查询、挂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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