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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安徽商报
17日上午,安徽太湖县的阳四则等1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太湖县法院受审。据悉,为维持组织正常运转,阳四则在乡镇信用社贷款20余万元,每月支付组织成员伙食费2000元,每人工资1000元,并出资为组织成员购买警察服装和作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