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经营躲在家属院做生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3:06 东方今报

  无照经营的滋生蔓延,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国家税费的严重流失,同时又影响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安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这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近日,记者暗访了一家家庭作坊式的美容院,并对无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

  两个多月前,记者的朋友蔡小姐兴冲冲地来到记者家,一进门就指着自己的脸,让记者看有什么变化没有。记者凑近一看,变化确实很大,本来蔡小姐的鼻子和脸颊上有一些雀斑,现在淡的几乎看不见了,皮肤也变得紧绷,皱纹都不明显了。记者好奇地询问原因,蔡小姐难掩兴奋之情,一个劲儿地说自己找到“拥有祖传秘方的美容店,一天只接待十个客人,还特别便宜。”可再仔细查看蔡小姐的皮肤,她的皮肤呈一种不自然的透明感,发丝般的毛细血管也特别明显。记者提醒她注意那家美容店有没有营业证照,可她满不在乎地说,既然是秘方店,自然不能满大街都知道,“这叫酒香不怕巷子深”。

  可几天后,蔡小姐哭丧着脸又来找记者了。原来,她的皮肤开始发红,上面还起了一层疹子,轻轻一碰,蔡小姐就直叫疼。蔡小姐说,自己到医院皮肤科看了,大夫说她的皮肤过度清洁,现在的皮肤被磨得特别薄,只能等它自己恢复。她现在的皮肤特别敏感脆弱,需要很长时间的养护,洗脸时连洗面奶都不敢用。蔡小姐气愤地说:“我去找那家做美容的吵了一架,可我现在啥证据也没有,也没有签什么协议,想告他们都没地儿去。”

  ▲▲调查 美容院在一家普通民房

  1月13日下午,根据蔡小姐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了位于人民路附近的一个家属院内。记者本来以为会是一家像其他地方一样开在一楼的美容店,可没想到这家美容店竟然是开在四楼的一个家庭式作坊。

  这是一户很普通的人家,铁防盗门,上面一个小小的猫眼和其他住户完全一样,没有任何标志显示这里是一家美容店。

  听到门内有响动,记者敲敲门。“你找谁?”门上的猫眼亮光被挡住了,有人在向外看,一个声音问道。“粉姐在不在,找她做美容的,小蔡介绍来的。”两秒钟后,门开了,一个约四十岁的中年男子面无表情地打开门,里面一个差不多相同岁数的女士笑容满面地迎了出来:“进来吧,我就是粉姐。”记者进了门,这是一间再普通不过的民宅,和其他家庭没有任何不同。

  掀开布帘子,走进里面一个房间,里面摆着四张床,床上铺着白布,其中一张床上已经躺了一位衣着朴素的女士,脸上敷了一层深褐色的面膜,整个房间散发出一股奇怪的酸味。

  美容用品是“独家秘方”

  “来,先躺下,用这个把头发绷好。”粉姐向记者脸上倒了一些洗面奶,开始做清洁。没过三分钟,粉姐就用纸把洗面奶擦掉,开始走到一边调制面膜。

  记者悄悄走过去,看到粉姐从一个大罐子里用汤勺挖出一些深褐色的粉末倒到一只小碗里,然后从一个大饮料瓶里倒了一些深黑色的液体进去,就使劲搅拌起来,一股刺鼻的类似醋的酸味散发出来。

  “这是醋?”记者忍不住问。粉姐吓了一跳,转过身不高兴地看了记者一眼,还是回答了:“这是醋精,比醋浓度要高。”

  在浓重的酸味以外,还有一种中药的特殊气味,“这里面是什么中药啊?”“这就是我的独家秘方了,不能说,我这方子值三四万呢。”

  营业没有任何证照

  “那她敷的一样吗?”记者指指旁边那位女士。“都一样,我这个面膜啊,可以美白去斑去痘除皱,减缓皮肤衰老,不受紫外线侵害,要不怎么叫秘方呢。”粉姐很得意。

  半个小时以后,粉姐告诉记者时间到了,让记者自己去把面膜洗掉,临走的时候粉姐告诉记者,一开始每天都要来做,连做一个月,然后巩固两个月,“包你脸跟剥了皮的鸡蛋一样好”。

  在粉姐家里,记者没有见到任何和经营有关的证照。

  ▲▲声音 在自家门口卖酱牛肉

  除了这种开在居民楼的美容店,一些幼儿园、诊所,甚至卖食品的都是这样的家庭作坊式经营。它们共同的特征就是无照经营,由于它们处于家属院或小区中,比较隐蔽,不容易被执法部门查到,又由于相对固定,价格便宜,很容易取得市民的信任,所以生意普遍不错。

  崔藏新大妈所做的酱牛肉在经三路一带很有名,她是一家国营单位的退休职工,做酱牛肉的绝活是从她长辈那里学来的。每天中午11点半的时候,她就会推着小车来到自己所住小区的大门外,把小车上的锅揭开一点,让酱牛肉的香味飘出来,不吆喝,也没有招牌,下班回家和路过的人总会过来买上一块,有很多还是崔大妈的老邻居。不到12点,那一锅牛肉就卖得差不多了。当问起是否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的时候,崔大妈很惊讶:“我就每天在自己家门口卖这么半个小时,还要那么麻烦?”崔大妈说,自己在这里卖了至少两年,从来没有人过问,也没有人吃出什么问题来。

  无照的经营更让人信任

  对于像这样的无照经营商贩,人们也表现出了不同的看法和矛盾的心情。

  家住明宏新城的韩女士是个忙碌的上班族,她没有把自己四岁的儿子送到幼儿园,而是把他送到了自己对面楼上一家居民那里,那户居民是退休的老两口,家里空间大,又喜欢孩子,一开始是免费帮左邻右舍带孩子,后来来找他们的人多了起来,他们就干脆在家中办起了幼儿园。

  对于把孩子送到这种幼儿园,韩女士也是有喜有忧:“我上班很忙,根本没有接送孩子的时间,把孩子送到老两口那里,关键是方便,这么近,孩子自己都能回家,我也放心。这不好的地方也不少,别的不说,这个幼儿园没有营业的资质,当初也因为是老邻居,因为信任没有签任何合同,如果出现什么纠纷,那我们肯定是吃亏的一方。”

  作为一个忙碌的上班族,在经三路一座写字楼工作的马先生是这种家庭式作坊坚定的拥护者。“干净、便宜。”他用这两个词总结道,“我们楼下就有一条小吃街,那里面的商贩可都是有营业执照的,那看着叫一个脏,卖得还很贵。我们都喜欢多走两步,到旁边一个小区门口,中午的时候会来两个大妈,一个卖烧饼夹菜,一个卖自己家做的盒饭,虽然没有营业执照,但是看上去干干净净的,一份顶多三块钱。”

  ▲▲疑问 无照经营,为何屡禁不止?

  对无照经营,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都有相关的禁止和处罚条款,各地工商部门打击的力度也不可谓不大,但结果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究竟为何?

  经营者:逃避监管,牟取更大的利益

  在郑州市工人路于寨,一个卖盒饭的阿姨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她就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她就在自己家门口,每天中午摆个摊位,卖盒饭已经好几年了,碰到工商税务部门来检查的时候,就把小车拉到屋子里面。等他们走后再继续出摊。她告诉记者,要在郑州市开设一个饮食店,经营者先要选定铺位,与屋主签订租约合同,再到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租赁证,才有合法的经营场所,然后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很多的相关证件。只有等所有证件办好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开业登记。在办证过程中,各个部门审批发证时间不一,少则七八天,多则一两个月,部分收费没有标准,不透明,价格高,从而增加了经营者的创业成本,而且一旦走上正规后,还要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常规检查,稍微有一项不达标,就能引来很多麻烦。

  “那么麻烦,还不如我现在这样打游击挣钱呢,再说了,只要我这儿不吃坏人,根本不会有啥麻烦事,等他们来了我就关门一会儿,他们又不可能天天呆在这儿看着。”她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在东风路科技市场,一个电脑公司老板高先生告诉记者,不是他不想办证,光明正大地经营,那样做只会增加他的经营成本,他很仔细地跟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房租要1300元,四个员工的工资每月也要将近3000元,要是再加上工商税务的话,他每月的经营收入也只是刚刚够成本而已,根本赚不到钱。

  “我这儿只是一个小规模经营的公司,在民房里面,工商税务部门根本就不知道,就是他们知道了,敲门的时候我不开,他们也没有办法,现在都在搞文明执法,他们不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喊上公安部门来个破门而入。”高先生直言不讳地说道。

  管理部门:力量有限,监管不易

  在采访中,郑州市工商局二七分局的王正银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工商部门经常也是为这些“黑作坊”伤透了脑筋。

  当他们发现这些无照商贩后都是采取收取罚金、扣留生产工具等方式进行处罚,没有权力进行人身羁押,而这对于那些小作坊的老板而言,都是很小的成本。只要人没事,到其他地方再租间房子,不到几天,一个“工厂”就重新开张了。对于工商部门而言,由于人力物力有限,管理区域又大,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有限的人力、物力限制下,治理这些黑作坊也非常困难。

  在现实中,虽然《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对为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经营场所等条件也作出了可以进行处罚的规定,但是,在实际中,很多房东都是把房子委托给中介公司进行出租,他们也不了解那些租房客在房屋里面从事哪些行为,当租房客在屋子里面进行无照经营的时候,难以认定房东主观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现在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时,往往只查处经营者,而对为其提供经营场所者的查处却很少触及,而这些恰恰给无照经营者留下了生存的土壤和空间。

  ▲▲说法 工商部门:消费者维权不易

  郑州市工商局二七分局的王正银告诉记者,这些无照经营者生产经销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没有质量保证,容易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影响人们的身心健康。很多无照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几乎都是“三无食品”,甚至还有一些是腐烂变质的食品。消费者在使用这些无照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时,一旦人身或者财产权利受到损害,想去维权的时候,却发现根本找不到那些所谓的生产厂商了,更没有办法进行调查取证,这些都很不利于消费者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律师:是否有证照, 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阡问律师事务所的牛金海律师告诉记者,现在对于无照经营的,法律上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而这些也给了那些投机分子以可乘之机。但是无论是否有证照,生产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牛律师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都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赔偿。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他们没有证照而可以逃避,无论是否有证照,商家因为产品的质量问题引起的民事责任都是要承担的,在经营过程中签订的合同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产品的质量而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的时候,商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可以到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但是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否则可能在维权的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