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被拖不能成欠薪借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4:04 重庆商报

  

工程款被拖不能成欠薪借口

  昨日,本报热线室,公益律师陈金柱接听民工讨薪电话记者 龙在全 摄

  966965·本报与市劳动局联合讨薪

  明明是建筑方和建设方的合同纠纷,但却有许多建设方以此为由扣留或者缓发民工工资,让工人直接向建筑方讨要工资。在昨日的律师坐堂中,近一半的电话都是反映类似问题,并且大部分民工不知道包工头这样做是违法的。

  热线热点

  包工头集中来求助

  欠薪是因工程款被欠

  昨天的第一起电话咨询,就是关于拖欠工资的。来自涪陵的刘先生称,他在渝北某化工厂搞基建,“化工厂已经完工1年多了,但工地至今没有结算工资”。

  坐堂的公益律师陈金柱经过询问发现,刘先生所谓的工资并不是实情,经过多次询问,刘先生才承认自己是工地的包工头,“建筑方一直不愿意支付工程款,我也就没有钱支付手下民工的工资。”

  在随后的23个热线中,5个投诉者承认自己是包工头,他们表示,由于工程款被甲方拖欠,只好拖欠手下工人工资。

  热点交锋

  律师当场指出

  包工头行为违法

  “你们不帮我把工程款拿回来,我就没法发工资。”热线中,请求法律援助的包工头都表示了同样的想法,就此陈律师严肃地回复称:“这种情况是你们和建筑方的合同纠纷,你们以此为借口拖欠民工工资是绝对不合法的!”

  市劳动监察总队相关人士称,在他们介入调查的案件中,这种情况很普遍:包工头借口工程款被拖欠,让民工向建筑方施压,建筑方又要民工找包工头,民工不明真相,就被两方当皮球踢,最终不知到底该找谁要钱。

  律师支招

  讨薪直接找签合同的人

  除了5个包工头,其余咨询电话也都是投诉建筑方的。

  陈律师就此表示,这些事情追根究底是建筑方和建设方之间的合同纠纷,从法律角度讲,建筑方甚至可以拒绝和民工商谈工资的事情。

  “但民工工资又的确被拖欠了,现在大多数人都没搞清楚到底该找谁讨工资。”陈律师就此支招说,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找到和自己签订合同的人,或者找聘用自己做事的人。

  建设方却因工程款被拖欠拿不出钱的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建筑方。

  一周盘点

  本报3天讨回工资近60万

  经过和市劳动监察总队、各区县劳动监察大队、清欠办等部门的联合行动,本周本报一共为民工讨回工资近60万,在开通热线第一天金额不到1万元的情况下,后来连续2天分别帮民工讨回了47万元和12万元工资。

  966965本周共接到300多个投诉电话,除去100多个咨询类的电话,以及直接转交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外,讨薪成功的案件不到10起,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没有证据。

  例如九龙坡的黄先生,声称自己被欠薪4万多元,可却无法向劳动部门提供合同、工资单等最直接的有力证据;江北区的刘先生在某公司工作了10年,一直没有合同,也没有人能证明,“没有证据,我们很难对欠薪企业做出处理”,市劳动监察总队相关人士介绍。

  下周,本报与市劳动局联合开设的讨薪热线966965仍将继续,如果你遇到欠薪难题,我们依然会为了你的权利竭尽全力。

  记者 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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