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外出旅游选旅行社注意别跟门市部签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4:0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金蓉 实习生 谢霞)春节预备出外旅游的市民需要注意了,不要和旅行社门市部签合同。因为《重庆市旅行社门市部管理办法》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即日起开始实施,旅行社门市部以门市部名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是违法行为。

  不少旅行社为了招揽游客、提供咨询宣传等,在很多地方设立了经营网点,这个网点就是门市部,但仍挂牌为某某旅行社。目前,有不少旅行社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权,以挂靠、承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设立门市部。办法明确规定,门市部名称由旅行社名称加设立地址,再冠以“门市部”组成,方便游客知道这是门市部,违者将被吊销《旅行社门市部登记证》。办法同时规定,旅行社门市部不得自行发布旅游广告或自制宣传资料,更不能以门市部名义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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