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向因公牺牲的检察官家属发放特别补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4:2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首次向8位因公牺牲检察官的家属发放因公牺牲检察官特别补助金、特别慰问金和证书。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有关暂行规定,从2006年起,对2006年1月1日(含)以后因公牺牲的法官、检察官的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对1983年1月1日(含)至2005年12月31日(含)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这是由中央财政设立专款,专项用于因公牺牲法官、检察官家属的生活补助。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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