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将严惩科研不端行为5种不端行为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4:41 深圳特区报

  【本报北京1月18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李萍)科技部今天宣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已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其有效实施,该部推出建立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等多项措施,专门受理和查处科研不端行为。

  根据《办法》,科研不端行为包括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其他科研不端行为。其中,前三种行为是国内外较为典型的科研不端行为。

  为了向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举报和咨询渠道,科技部将成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接受举报,并组织和协调调查处理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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