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人一耳光获刑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5:12 东亚经贸新闻

  本报综合消息 16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黄泽荣因无故打人一耳光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泽荣,男,21岁,无业。2006年10月24日18时许,黄泽荣在南宁市建政路某食店内就座,该店员工农某发现黄泽荣眼睛一直盯着顾客的包,形迹可疑,农某即对黄说:“你想干什么”,黄泽荣即站起来用手打农某左耳一耳光,致农某的左耳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农某左耳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泽荣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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