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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院近日终审判决 掏肠案凶犯死刑改判死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5:14 东亚经贸新闻
甘肃省高院近日对张掖“少女遭掏肠案”作出终审判决,凶手乔建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4年8月12日晚11时、9月20日凌晨,张掖市甘州区连发两起少女被掏肠惨案。19岁的少女琳子(化名)和17岁的少女小花(化名),先后被“恶魔”以极其残忍的手段从下身将肠子掏出体外,琳子当场死亡。小花虽经及时抢救挽回了性命,但其身心遭受极大摧残。 案件终审向公众披露后,不少网友表示强烈愤慨,认为判决有所差池。记者连线了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大连)朱作文律师,他认为此案判决不合理。 有网友认为,乔建国犯罪手段极其凶残,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综合《兰州晚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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