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南极旅游?现在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5: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针对近年国内某些企业拟组织开展南极旅游的情况,国家海洋局、国家旅游局、外交部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南极旅游要“有条件地开展”,我国目前组织南极旅游的条件尚不成熟。

  南极政治敏感 暂不开展旅游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以及旅游探险活动的拓展,一些旅游企业和探险组织多次与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联系,就开展南极旅游事宜进行探讨。一些企业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即自行在国外组织延伸至南极旅游活动,报价几万元甚至10万元以上。

  《南极条约》及《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规定,缔约国在南极开展活动需事先通报其他缔约国并通过环境评估,如果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则应予取消。这些规定适用于在南极地区的一切活动,包括旅游活动。因此,大部分缔约国对南极活动均规定了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

  我国是《南极条约》缔约国,应遵守有关规定。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相关规定。三部门有关负责人强调,南极地区政治敏感,自然条件恶劣,生态脆弱,我国暂不考虑开展南极旅游。如今后开展,将进行科学论证和组织。目前一些组团企业往往是在我游客抵达南美等旅游目的地后,再通过当地的旅行社或机构组织前往南极的延伸旅游,这将可能使游客的安全和利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因此,公民在报名参加“南极旅游”时应审慎。

  有关负责人强调,在我国将南极确定为旅游目的地之前,国内有关企业和组织不宜擅自开展赴南极的旅游活动。

  出境旅游目的地已达132个

  此外,记者18日在济南召开的2007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达到132个,其中2006年新开放的目的地有15个。截至目前,我国公民可组团前往的国家和地区达到86个。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在会上说,2007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旅游对外交流,扩大在国际旅游组织和国际旅游界的话语权。

  邵琪伟说,我国将自今年7月1日起,取消对外商投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他还表示,自今年2月1日起,国家将取消对内资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并鼓励有实力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发展。

  邵琪伟预计,随着旅游产业迅速发展,2007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达10000亿元左右,增长10%。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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