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告语禁用谐音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5:4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诸如“百衣百顺”、“食全食美”这样在广告中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北京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针对北京市人大代表张毅在2006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尊重汉字、尊重母语”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复。针对目前社会上各类广告中存在的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的现象,北京市工商行政和市政管理部门称,将严格审批制度,对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或变造的谐音组成词的,一律不予核准登记。对“大东亚”等含有殖民色彩、伤害民族感情的不予核准。

  (法制晚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