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清算不会加重购房者经济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5:58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陈二厚江国成)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8日表示,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政策上不会额外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加重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这位负责人强调,上述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中有关税收征管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本次下发的通知是在吸收各地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取得的经验基础上,规范了清算的操作程序,明确了清算的条件及有关征管问题,是根据条例和细则以及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征管办法,并不是一项新的税收政策。

  这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预征了土地增值税,而清算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全部或大部分销售完毕后才进行的,因此,通知的出台在政策上不会额外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加重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他说,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进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而出台的税种,主要目的是调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收益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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