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拥堵免单的启示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6:0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视线·快评

  修改后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等待交费,或者开足道口后,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200米,收费站要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也有权拒绝交费。

  高速公路收费站并非单纯的经营性企业,带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对司机来讲,既要缴费,又享受不到良好的公共服务。因为收费站拥堵,既耽误时间,也影响心情,有时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在收费站拥堵的情况下,实行车辆免费通过的规定是一种尊重司机的人性化举措,既保护了司机的利益,保护了交通畅通,又提升了公共服务形象与高速公路利用效率。

  按照该条例的规定,即使因为大雾、冰雪等原因关闭道口或者收费站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拥挤、堵塞,收费站也要免费放行。这些规定在保护司机利益的同时,也给收费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需要收费站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水平。有时还得“牺牲”部分经济利益。但这是公共服务企业应该做的。

  其实,不仅是高速公路收费站,其他公共服务行业也应该提供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公众。比如客户到银行存取款,到电信公司缴费,由于客户集中,或者营业窗口数量少,造成顾客长时间等待;比如因为执法机关或者公共部门服务不到位,办事拖拉、推诿,造成办事拖延,等等。这就说明有部门对如何做好服务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服务工作缺位。借鉴江苏高速公路条例的规定,其他服务部门也应该为自己对公众的怠慢承担责任,比如,表示歉意,给予公众一定的补偿等。总之,尊重服务对象,体现的是一种尊重、一种责任。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应该“怠慢”公众。

  (据杨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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