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人员养老金提高 月242元调至272.8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37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李俊 通讯员武劳宣)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我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村改居”养老人员养老保障生活费标准由现行的242元/月提高到272.8元/月。

  2004年9月,我市实施“城中村”综合改造以来,已有2万余名“村改居”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3000多名“村改居”养老人员享受社会保障。

  按照相关规定,我市“村改居”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后执行同城镇职工相同的社会保险政策。“村改居”养老人员生活费按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10%确定。为保证“村改居”养老人员享受我市经济发展的成果,市政府决定提高其生活费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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