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调整 “慢半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40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林刚实习生韦丽丽)昨天,国家宣布降低国内航线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从1月21日开始执行。记者今天咨询了岛城各家航空公司,却发现多数航空公司反应还是慢了半拍,仅有两家航空公司表示已经接到通知,对21日之后购买的机票将会按照新标准执行,但之前已经预订机票的不会退费。

  记者咨询东航、南航、海航、春秋航空等几家航空公司在青岛的办事机构,只有东航和春秋航空表示目前已经接到了降低燃油附加费标准的红头文件,在1月21日零时之后购票的顾客将会按照新规定降低燃油附加费的收费,但是对在此前已经购买21日以后机票的顾客并不会退差价,且只有在21日零时之后订票,才能按新标准执行,目前订票,即便是预订21日以后的票,仍按旧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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