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刘奶奶 责任担一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41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刚做完直肠癌手术的刘奶奶在病房内摔倒,造成腰椎和股骨部位骨折。刘奶奶认为,医院对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日前,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未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确实存在过错,但刘奶奶疏忽大意造成自己摔伤,其本人亦应承担责任。最后,法院一审判令医院承担50%的责任,即赔偿刘奶奶各项损失1万余元。另50%责任由刘奶奶自己承担。

  今年72岁的刘奶奶因直肠癌术后出现贫血、腹泻等症状,而来到某医院住院治疗。事发当日,刘奶奶在病房内摔倒,造成其“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和“腰椎压缩性骨折”。这次摔伤给刘奶奶带来极大痛苦,她不得不转至另一家医院治疗骨伤。

  刘奶奶表示,她是被病房内违规外露的暖气管绊倒摔伤的,经天津医科大学司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在住院治疗期间,医院对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医院的病房不能为病人提供安全的住院环境,造成其被外露的暖气管绊倒摔伤,医院对此存在明显过错。事发后,她多次与医院交涉赔偿问题,但未达成协议,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4.3万余元。

  而医院方面在庭审中表示,刘奶奶无视自己体弱的现实,去斜对面取物,结果造成摔伤。刘奶奶应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医院方面在该事件中没有不当之处。另外,医院的采暖设施是由建设及供热部门严格按照有关建设规范所建,不存在私自拆改的行为。而且刘奶奶是否为暖气管绊倒,现无证据证明。医院方面最后表示,造成此次纠纷的责任不在医院,请法院公正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奶奶住院的病房内确实存在暖气管外露于地面的危险状况,现刘奶奶无充分证据证明所受伤害是被暖气管绊倒所致。刘奶奶系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安全有预见能力。法院认为,刘奶奶疏忽大意存在过错,但其在病房内摔倒受伤是事实,医院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也存在过错。所以刘奶奶和医院在这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中存在着同等的过错,对损害结果应各承担50%的责任。刘奶奶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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