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穿山东路,仨月20人被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8:41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8日讯(记者刘纯来通讯员于昕黄克镇)15日晚山东路上一男青年被撞致死一事有了新进展,经查,男青年姓鞠,本市人,今年21岁。同时记者了解到,山东路市南段开通3个多月以来,已有20人因横穿马路被撞伤。交警部门提醒,不遵守交通秩序乱穿马路除了付出生命外,还将承担部分责任。

  15日晚9时许,山东路上又一名男青年因未走过街通道被疾驰而来的货车撞倒,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这已是自去年6月以来在山东路上发生的第二起死亡事故了。昨天,记者在那名男青年被撞的地方发现,事发现场以北不足50米远就是过街地下通道。但还有人不时从被割破的护栏处横过马路,与车辆争道抢行,血的教训并没有引起人们重视。

  据值勤交警介绍,山东路市南段开通3个多月以来,发生伤人事故20起,重大死亡事故2起,其中大部分都是由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道路引发的。目前,山东路上设立的隔离护栏,也被横穿道路走“捷径”的市民损坏了多处。实际上,只要人们改变以前的走路陋习,改走过街地下通道或者按信号灯指示走斑马线过马路,类似的“马路悲剧”就会杜绝。另据交警介绍,如果行人不遵守交通秩序乱穿马路造成交通事故,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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