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通报自行纳税申报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21 云南日报

  昨日,昆明市地方税务局通报了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况。1月1日至15日,共有45人向昆明市地税机关进行申报,其中个人自行申报的有12人,委托申报的有33人。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了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2007年1月1日起全国税务机关开始全面受理申报,申报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为了方便申报,目前昆明市各地税办税服务厅设置了专门窗口。试行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达到12万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张议橙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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