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客车企业起诉德国3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28 云南日报

  新华社南京1月18日电(记者凌军辉、马杰)江苏中大集团及其下属的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日前将德国MAN商用车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他们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侵犯了中大集团的商业信誉和企业形象。

  中大集团请求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3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通过相关媒体向原告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给原告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第一次开庭审理时间为北京时间2007年7月17日上午9时。

  2006年9月26日,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汽车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江苏省中大集团下属子公司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制造销售的A9型客车侵犯了其生产的“星航线”客车外观设计专利权。中大集团迅速做出反应,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

  同年10月19日,在案件还在审理中时,尼奥普兰汽车有限公司以母公司德国MAN商用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布中大集团的A9客车完全抄袭“星航线”客车外观设计。不久后,德国的伊文·希尔曼市场代理公司负责人希尔曼在自己的博客中引用了MAN商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弗朗茨·诺依丁格的原话“中大集团的剽窃事件是损害知识产权的严重事件”,并加以评论说,“这是中国人迅速并且肆无忌惮剽窃西方技术的又一典型例子”。

  中大集团法务部相关人员表示,在正常司法程序未作判决的前提下,德国3家公司这种捏造事实、制造舆论的做法对中国客车制造企业来说非常不公平,中大集团之所以拿起法律武器反击,是希望事情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来解决,维护中国客车制造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1月5日,希尔曼在个人博客上发表声明向中方致歉。声明称:“作为博客文章的作者,我无意损害中德关系。2006年6月,我应邀在上海出席国际会议并发表演说,受到了主人的盛情招待。在这里,我要收回我的激烈言辞,并向中国汽车制造商郑重致歉。”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的徐骏律师认为,企业的宣传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就本案来说,在事实还没有确认的情况下,德国3家公司的言行有侵害原告商业信誉的嫌疑。

  中大集团公共关系部经理纪立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3被告的书面道歉,中大集团将积极关注事态的发展,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来解决商业纠纷,对于中方和德方来说,都是公平合理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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