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未侵权 大众点评网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3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陈轶珺 通讯员 候荣康)孔家花园饭店与大众点评网之间的官司不断,在大众点评网作为被告,为网友在点评孔家花园时用过激性言辞而道歉后,又作为原告将孔家花园和“老板”杨先生告进徐汇区法院,理由是杨在接受央视《今日说法》采访时的一些不实言论对大众点评网造成了名誉伤害,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但徐汇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孔家花园“老板”杨先生的话不会降低大众点评网的社会评价,驳回了大众点评网的起诉。

  徐汇法院判决认为,本案缘起于网上的不当点评,电视片的制作者给原、被告各方都提供了阐述事实、发表观点的平台,作为一个理性的观众,在完整收看了电视节目后会有一个合理的判断。大众点评网的社会评价不会因此而降低,孔家花园并不构成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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