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预防职务犯罪条例3月1日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44 青年时报

  我省检察机关近几年大力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03年-2006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5326件6103人,平均每年有1331件1526人,其中涉及处级干部432人,厅级干部21人。但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去年11月30日,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

  《条例》填补了我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法上的空白。

  《条例》规定:检察机关应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国家机关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领域招标时,可向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

  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写入《条例》,也是首次。与在银行不良信用的污点类似,只要有过一次行贿犯罪记录,有可能永远被纳入“黑名单”,被排除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标活动之外。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录入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案件资料239条,对外提供受理查询1332批10372家单位和11235人。

  经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有10家单位和11人,均被相关主管单位作出取消个人投标资格,在管理及业绩栏目予以适当降分的处理。

  《条例》还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分工承担相应领导责任。同时,《条例》还要求,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接受评议和考核。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 讯 员 沈简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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