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酝酿“家装风险保证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5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黄国华

  本报讯 收下10多户业主30多万元订金,漳州雅居品味楼梯有限公司负责人余某卷款潜逃事件,经过本报披露后(详见本报1月18日《闽南新闻·厦漳》版),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与市建设局高度重视,致电漳州市家装协会及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站,要求管理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尽快研究相应措施,防范家装行业存在的各种风险,避免类似侵害业主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了解到,现在装饰公司或者业主定制橱柜、楼梯等的普遍做法是“先付款,后开工(交货)”,这种付款方式较好地保证了装饰公司或供货商的利益,但客户承担的风险较大,一旦遇到不法商家或者公司,将会血本无归。

  业界专家分析认为,导致业主订金被卷走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即市场竞争缺乏秩序、监管不够到位及业主

维权防范意识欠缺。

  漳州市

家装协会人士昨日说,目前正在酝酿的包括多方面的措施。首先是建立对家装企业、供货商的质量风险保证金制度。在漳州市区开展家装业务的企业(公司)必须向行业协会交纳一定的保证金。遇到质量问题投诉,经过协会调查属实后,可从保证金中扣除;或者遇到老板卷款失踪,可将保证金充抵客户损失。其次是建立第三方保证制度。例如,业主在和家装企业或者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可约定订金由第三方保管,根据工程进度或者到货情况,拨付款项。比如,业主也可以和供货方合同约定,将订金预先存入家装协会专用户头,由协会代为保管,货到确认后,再由协会拨付。再次是家装协会将开通热线电话,供消费者咨询、了解相关家装咨询及家装企业诚信状况;不定期在媒体上对于不良服务、质量有瑕疵的企业进行公布,建立家装市场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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