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优抚对象补助金提高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09:55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贤斌

  本报讯 洛江区优抚对象补助金提高了,最多的一年可领到9530元。昨日,记者从洛江区民政局获悉,调整提高的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并补发去年整年差额。

  残疾军人抚恤金按省定标准差额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作相应提高,洛江区目前该类别对象中级别最高的是五级因公对象,每人每年补助标准由8020元提高到9530元,年提高1510元。“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的调整分别为:烈士遗属由原每月535元提高到60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由原每月515元提高到575元,病故军人遗属由原每月440元提高到495元,“三属”对象均同时补发2006年度整年差额。

  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调整为:解放前入伍的由原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30元,解放后入伍的由原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28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由原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60元。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按省定最低工资标准每月600元的50%计发,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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