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文化馆内不宜开“鬼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0:47 东方早报

  在复旦大学历史系葛剑雄教授看来,文化馆作为面向公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开设“鬼屋”并不妥当,“公益性机构过分强调赢利并不可取”。

  葛剑雄认为,文化馆是面向公众的公益机构,应该主要为公众服务,而“鬼屋”只是面向少数群体的营业设施,“在文化馆里开‘鬼屋’违背了文化馆应面向公众的原则,所以,普陀区文化馆不应该将场地出租给商业单位。”

  葛剑雄说,“让公益机构完全自负盈亏本身就是错误的,社会应该为群众多提供满足公众需求的文化场所。”

  在他看来,“文化馆简单点不要紧,关键是要适合公众的胃口,为老百姓多提供免费或低消费的活动场所。”

  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是浦东新区四家文化馆的文化业务主管单位,该中心主任闵雪生介绍说,由于浦东新区四家文化馆历史比较悠久,设施也比较老,所以它们自身开展活动的能力不强,所以目前四家文化馆的工作重点都集中在社区,“除了完成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所指定的工作外,他们也会开展一些低价服务或公益服务,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早报记者 陈辉楠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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