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着力加强立法和监督  “十一五”GDP年均增长10%,能耗比2005年降低22%,主要污染物削减1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1:56 中国环境报

  鞠伟

  本报讯山东省人大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生态省建设为抓手,着力加强立法、监督和舆论宣传工作,狠抓水污染防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了全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2006年4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听取了省发改委、省环保局的汇报,全面了解山东省环保“十五”计划完成情况和“十一五”规划制定情况,认真审议规划草案,提出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排污总量控制、保证饮用水安全、推进环保法制建设等建议。省政府于8月正式印发了《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规划明确规定,到2010年,基本完成生态省建设中期阶段目标任务,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在全省GDP年均增长10%左右的同时,全省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2%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6%以上。规划的制定实施,为山东省“十一五”环保工作提供了总的蓝图。

  为保证南水北调山东段水质,山东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广泛征求各有关城市的意见,抓紧制订《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向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报告。这部法规将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划分为核心、重点和一般三级保护区,明确了各级保护区不同的政策措施;把水污染防治中“治、用、保”并举的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提出了加强水质检测监控和应急体系建设的措施;要求妥善处理污染防治与促进发展的关系,规定有关部门要制订优先或鼓励发展的产业名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的产业名录,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这一法规已于2006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日实行。

  为了促进“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的实施和南水北调工程的顺利进展,山东省人大把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立军带队,城环委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分两路对济南、淄博、东营、潍坊、滨州5市进行了检查。并委托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对相关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对搞好执法检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先后3次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检查,对32家违法企业和27家超标排污的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查处,仅“两河一湖”流域就对69家重污染企业的落后生产能力进行了淘汰,有力打击和遏制了违法排污行为,促进了污染物的减排。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还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城环委汇总审议意见,以《鲁人办[2006]22号文》转省政府研究办理,此后,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提出多项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水污染防治力度。

  以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主题,于2006年6月召开全省性的专题座谈会,提出以发展循环经济、水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等为重点,把环境资源指标进一步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做好全面实施绿色GDP核算的准备工作,并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深入开展“齐鲁环保世纪行”,加强舆论监督,是山东省人大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每次环保执法检查、视察都组织记者团或小分队进行配合,在坚持正面报道为主的同时,加大暗访力度,对突出问题进行曝光批评,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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