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再次提高低保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2:03 江南都市报

  本报赣州讯 记者谢鹏鹭报道:记者昨日获悉,从1日起,赣州市再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90元,其余17个县(市),由原来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50元以上,具体标准由各县(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据悉,截至去年底,赣州市已有43895户102671人享受了城市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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