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不可乱收费行政机关不得下达处罚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2:3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我市行政机关制定的涉及投资环境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公开发布的,投资者或企业将有权拒绝执行。投资者要求获取政务信息资料时,除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新年我市首部法规——《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省率先以立法形式全面保障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优化投资环境,政府如何当好“服务员”?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将依法管理的经济发展信息以及与投资事项有关的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

  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确因本市政策调整给投资者或者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行政机关不得对所属执法机构或者执法人员下达行政处罚指标。

  对损害投资环境的行为,我市将鼓励、支持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并要求行政监察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建立健全对新闻曝光案件的追查制度和监督查处结果发布制度。

  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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