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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称农民工工资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13:2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海霞)昨天下午,市建委对“本市农民工大涨工资”的说法再次否定,并做出书面解释。 在说明中,市建委称,2001年市建委制定的人工工资单价为31.66元,而调查显示,目前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实际支付是:最普通的壮工工资在30至40元之间,技工在55至80元之间,特殊的优秀技工工资有的超过100元。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建设的顺利进行,市建委多次发布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中人工、材料等市场价格的指导意见,并于今年1月17日发布《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通知》。今后,建设工程项目须按照新的人工工资单价编制工程造价并进行工程结算。近日,市建委发出《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通知》,对现行的2001年工程造价中的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工工资单价,将为工程造价编制和工程结算提供客观准确的依据。 另外,人工工资单价不是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是企业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与劳动者协商,由劳动合同最终确定的。而新的人工工资单价是编制工程造价的基本依据,将对于吸引全国优秀建筑队伍参加首都建设产生影响,对于农民工工资的结算支付也会发挥一定的保障作用,但不会干涉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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