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产商准备联合上书反对清算土地增值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23:37 红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清算土地增值税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1月19日,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向本报透露,上海一些大型房地产开发商曾经秘密碰过一次面,“准备联合起来给市里主要领导‘上书’,希望能考虑一下企业的生存问题。”

  三天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股市迅速做出反应,当天地产股板块整体跌去9.78%。

  “与其说是清算土地增值税,还不如说是清算地产商的命!”这名

房地产企业老总对记者说。

  由于土地增值税是地方税种,赶在地方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地产商抢先行动了起来。上海地产商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一年掏400亿

  有上海市财税局官员向记者透露,几个月前上海市财税局就征收土地增值税一事,对部分房地产公司进行调研和抽查。

  “我们的几个项目曾被抽查过。”上海市一家著名的房地产企业财务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当时我们就感觉到,土地增值税迟早要征收,所以抽查人员刚走,我们就专门开了一个会,研究对策。”

  尽管调研结果上海市财税局“目前还不便于提供”,但该局一位官员表示,调研和抽查“恰恰为这次清算打下了基础”。

  “我们绝对会严格按照总局的要求,做好清算工作。”上海市财税局如是回应本报记者的采访。

  上海市财税局科研所一位了解情况的人士私下透露,“抽查结果蛮令人吃惊的”。

  “如果真严格清算的话,上海这几年的土地增值税,每年至少都能收上来四五百亿!”上海市当地的一位权威地产专家直言不讳地指出。

  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表明,2005年,上海市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达2160多亿。该专家据此估算,其毛利至少在1200亿以上。2004年和2006年也大致如此。

  而按照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1993年年底国务院发布的第138号令,以下简称138号令)中的相关条款,上海2005年的土地增值税至少能征收400亿左右。

  138号令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基本等于项目成本)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虽然该条例还规定,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但知情人士一般判断上海土地增值额大多远远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

  上述的一家房地产商也支持这一判断。“只多不少!很多项目超过了30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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