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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把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00:55 北京娱乐信报
本报讯 (记者 李剑英) 今年北京市计划将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对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与常住人口的同服务、同管理,切实使流动人口融入城市、融入社区,实现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和谐相处。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了解到,今后北京市将从8个方面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和服务。据悉,这8个方面包括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组织体系;将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科学调控人口流向与流量,促进首都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组建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队伍,建立规范化的基础工作台账,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和有关情况,为城市发展规划等公共政策的制定提供基础依据,为管理服务工作措施的落实提供保障。 全面实行出租房屋登记制度,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房主对承租人违法行为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报告制度,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清理整顿房屋中介机构,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建立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资源共享,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管理服务效能;以服务促和谐,推出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服务新举措,探索解决流动人口户籍、住房、医疗等关系到切身利益问题的新思路;针对当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研究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据悉,为了适应首都稳定与发展的需要,促进本市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本市成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简称“市流管委”),作为市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市流管委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研究解决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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