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对内地孕妇说“NO”?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14:59 南方人物周刊

  香港 对内地孕妇说“NO”?

  本刊记者 陈静 发自香港

  近两个月,内地孕妇赴港生子几乎成为香港全城热议的话题。父母均非港人的本地出生婴儿数目激增, 2006年头11个月共有14219名,比2001年的620名增加近22倍,导致香港公私营医院资源紧张,人手不足,床位不够,令本地孕妇怨声载道。为本地孕妇争取权益的孕妇代表,挺着俨俨大肚,向政府游行请愿,声称内地孕妇挤占资源,呼吁保障本地产妇的权益。传媒报道也一浪高过一浪,用“涌港”甚至“攻港”等字眼来形容内地孕妇。

  庄丰源案开先河

  追本溯源,这一问题的产生源自2001年的“庄丰源案”。庄丰源,1997年9月在香港出生,父母都是内地人,拿双程证入港探亲,孩子出生后交给拥有香港居留权的祖父照顾。2001年,香港政府入境处要求将其遣返回原地。但根据《基本法》第二十四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生的中国公民享有居港权。因此庄丰源的祖父竭力争取,最后,终审法院的五位法官一致裁定,不论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在港出生的中国籍子女均享有居港权。此宗案例,为内地孕妇在香港生子打开了大门。2003年,港澳自由行的推行使内地人士到香港更加便捷,也为很多内地孕妇赴港生子创造了机会,甚至催生了专门的中介公司,活跃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

  2006年情况尤甚。内地孕妇来港产子,令公私营医院产房供不应求。沙田威尔斯医院的新生婴儿特别护理病房,及深切治疗部,今年最高峰时期的入住率都超过100%,分别高达118%及105%,全年入住率亦超过九成。

  而在去年11月份,需要入住这两类病房的婴儿当中,约43%是内地孕妇所生。

  香港健康网站和亲子杂志《Baby》,11月访问了704名本地孕妇,超过9成担心公立医院爆满。更有本地孕妇投诉,3年前怀孕,每4个星期可进行一次产前检查,而现在10个星期也没有一次。有的孕妇为了保障母婴健康,只能花费数万元到私家医院生产。更有人担心产房短缺而被迫“开刀分娩”,以保证生产后有床位。诸如此类的报道充斥香港媒体,引发议论高潮。

  港人意见不一

  如何看待内地孕妇赴港生子问题?是否会对香港产生长远的影响?意见纷纭。

  对于公立医院的管理者医院管理局来说,内地孕妇带来麻烦也带来金钱。05/06年度医疗收入较04/05年度大幅增加至16.2亿元,该局发言人也坦承其中内地孕妇“分娩套餐”是“重要贡献”。

  妇产科学院发言人罗致廉表示,私家医院有四至八成的产妇来自内地,反映出她们是有钱人,他认为她们大多数是为逃避内地只能生一个孩子的政策而选择香港,所以不应该太过悲观地认为,父母非香港居民的新生婴儿,将来会对本港的教育及医疗造成负担。

  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人口政策支援小组召集人黄绍伦则认为,香港人口政策应当考虑内地孕妇来港产子问题,因为政府未能掌握出生婴儿是否留港,因此可能对人口政策带来不稳定因素。另外,他并不认同内地孕妇来港产子,可以解决香港出生率下降及人口老龄化问题。

  1月10日,香港立法会专门就内地孕妇赴港产子问题进行辩论。“我们香港的资源正在被蚕食啊,政府不能再坐视不理了。”议员李国麟说。他认为在过去很长时间里,香港政府将这个问题看成是单纯的医疗事件,但事实上,从长远上来看这是一个人口问题,每年新增的上万新生儿,将会对香港教育、房屋以及社会福利问题造成冲击。很多议员都赞成李国麟的观点,有人甚至将这些随时会返回香港的新生儿,比喻成会随时威胁香港的“人口炸弹”。

  而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表示,内地妇女在香港所生婴儿的数目由2003年的10128名增加至2006年的26132名,按照现行政策,内地妇女在香港所生婴儿有权享用香港的各项公共服务,包括医疗、教育、房屋及社会服务等。政府在筹划有关服务的长远供应时,必须考虑这些在港出生的中国籍子女的需求,但有关需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儿童在出生后是否会在港定居。政府认为现阶段并没有足够的数据可以就有关情况对香港的长远影响下定论。

  总体而言,内地孕妇赴港产子似乎被定性为港人的包袱,香港传媒更是穷追猛打,关于内地孕妇的负面新闻不绝于耳。75%的内地产妇分娩前不做产前检查,八成直接经急诊入院,增加了医院的风险;有孕妇生产后不交清费用便逃之夭夭,让香港政府买单;今年有4名来自内地的残障初生婴儿被遗弃,使负责收养弃婴的保良局负担加重。

  但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明报》专栏作者叶秋将矛头指向医院管理局高层,称医院妇产科床位不足,是由于前几年出生率下降,陆续关闭产房所致。而传媒将内地产妇“妖魔化”,加深了香港人对内地移民的歧视。

  内地孕妇赴港变难

  坊间声讨不绝,香港政府也在积极寻求对策。2006年12月中旬,由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牵头,联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周一岳 、保安局长李少光、律政司司长黄仁龙等,组成跨部门小组,研究有效及可行的措施。

  医院管理局从限制人数入手,进一步提高内地孕妇在公立医院生产的费用。自今年2月起,针对内地孕妇的收费将由现在的2万元,增加到3.9万元,如果没有事先预约,将加至4.8万元。

  而私家医院联会亦决定设立中央预约系统,以避免孕妇同时预约多间医院产房。另外,部分私家医院会向无产前检查的内地孕妇征收附加费。以仁安医院为例,会向没有在生产前两星期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征收2万元附加费。

  入境处助理处长赵伟佳近日在接受香港电台采访时说,政府跨部门小组正在研究从入境口岸堵截内地孕妇。初步构想是要求内地孕妇入境时须出示香港医院入院或有关产前检查的证明,否则可拒绝其入境。

  但就长远而言,这些措施是否能标本兼治?有香港本地孕妇认为,加价未必奏效。因为在港生子的内地孕妇大多是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的有钱人,区区数万元不在话下,而现在内地超生罚款数额巨大,在深圳多生一个要罚款13万元,两相比较,来香港生子还是利大于弊。

  问题的最终出路在哪里?有文章分析,治本之法有两条。一为提请人大释法,二为修改《基本法》24条中有关香港永久居民的定义。但这两条道路都非小事,会惹出更大争议。1月8日,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谈及是否应为居港权案翻案,以解决内地孕妇来港产子潮,便明确表态,为解决问题而改变裁决,是违反法治精神。他强调法官会以不偏不倚、无畏无惧的精神履行职责。“假如法官现在解释(法律条文)为A,但因有过多不便等问题而改为B,这并不是法治社会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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