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一审被判处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0:02 民主与法制时报

  1月12日,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依法以受贿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死缓。(本报2006年12月11日、12月18日曾作详细报道和评论)

  法院认定,1991年2月至2005年2月,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收受44人 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704万元,另有近650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王昭耀1945年2月17日出生,山东省梁山县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9年2月任安徽阜阳地委书记, 1993年2月任安徽省副省长,1993年9月任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1998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2005 年1月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从农村娃一路成长为党的高级干部,再沦落为今天的阶下囚,王昭耀的人生历程的确令人感慨 ,更值得那些窥视权力、企图权钱交易者有所警惕。然而,这种悔恨的眼泪是否能阻隔其他高级干部腐败的冲动,令人怀疑。 (吴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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