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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成被告反欠2700万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0:02 民主与法制时报
双方三次对账确认拖欠4552万元 1998年12月30日,阳江市开发建设投资总公司和攀枝花路桥公司在工程结算的前提下签订《关于清理阳江市进岛工程欠款协议》,按照双方合同对滞纳金的计算进行对账确认;2001年10月31日,双方再次签订协议并进行对账确认;后至2005年4月6日,双方第三次确认本息,账目表明,阳江市投资集团欠款本息累计4552万。但是前后的三次协议尽是一些“空文”,攀枝花路桥公司始终没有等来阳江的还款。 早在1994年,阳江市政府出具了一个文件,认定“阳江投资集团公司是阳江市政府属下全民集体性质企业,企业在经营中发生的经济责任(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由政府负责”。 2004年5月,阳江投资集团公司拖欠工程款本息4187万元,上了建设部建设工程拖欠网,将此列为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 事情就在这个背景下陡生波折。 “欠款事项上网后,多次协商大家都谈不拢,问题主要集中在阳江市政府拒不承认这是政府欠款,想赖掉这笔钱。” 沈茂秋解释。 事情拖到2005年11月21日,众多的压力下,阳江投资集团公司制定《关于清偿攀枝花路桥公司工程款方案》并提出三种还款方式:投资集团公司协助攀枝花路桥公司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确认优先受偿权,以平冈收费站的收入偿还欠款;将站港公路经营收费权作价转让给攀枝花路桥公司,以抵押工程欠款;将平冈收费站拍卖,用拍卖收益偿还工程款。 可是阳江市政府不同意担保,否认事属政府还贷工程,而攀枝花一方也不同意将此认定为“其他社会工程拖欠款”,最终,协议流产。 债权人竟成被告反欠2700万元 2005年11月28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清欠办的撮合下,攀枝花路桥公司总经理周燊和阳江市建设局局长谢丰喜、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原阳江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林善俊、阳江投资集团总经理谭世健等人,就阳江S277站港公路工程性质和具体还款方式进行协商。 阳江市一方同意先偿还200万欠款,但拖欠事件必须从清欠网上下网,剩余工程款按照2005年11月21日阳江投资集团公司承诺的方案执行。关于工程性质为非政府欠款的说法,攀枝花路桥公司强烈反对。 眼见攀枝花一方坚守政府欠款原则不放,12月6日,阳江市政府秘书电话下达最后通牒,命令攀枝花路桥公司必须同意阳江市提出的清偿方案。“‘如果你们不同意,那我们立刻启动第二套方案,叫你们一分钱也拿不到。’这是他的原话。 ”沈茂秋表示,“欠款的事情上网不是我们想这样做就能达成的,需要出示合同原件、欠款原件和其他欠款依据,经过严格审定才能上报到国务院清欠办,这些事实都是有依据的。” 12月20日,双方再次聚首,这次地点改为成都。谈判因为激烈争吵而暂停。 21日上午10点,阳江的谈判人员还没离去的时候,攀枝花路桥公司总部忽然接到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阳江投资集团公司起诉传票。 诉称:攀枝花路桥公司承建的工程经阳江市审计局审计,当初工程结算错误,阳江只欠工程款90万元左右,加上利息,本息只有185万元。 相比4500万元巨额债款,欠款缩水95%以上。 紧接着,阳江市政府网站在2006年1月6日公布消息:关于网上进岛公路工程欠款4187万一事,因阳江市投资集团公司已起诉攀枝花,工程欠款纠纷由法院裁定,不属于政府层面解决范畴。 事情的戏剧性变化还在后头。 2006年5月15日,阳江投资集团公司再次补诉,诉称:经阳江市审计局“项目审计调查”,公路存在质量问题,阳江投资集团公司已经超付2700余万元工程款,请求攀枝花路桥予以退还。 至此,债权人与债务人身份转换,攀枝花路桥公司讨债不成反吃官司。 是否政府欠款 阳江市三缄其口 2006年7月28日,攀枝花路桥公司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反诉,并于9月26日提出追加阳江市人民政府作为案件的被告参加诉讼。 2006年10月9日,阳江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攀枝花路桥公司追加阳江市人民政府作为案件反诉被告的申请。其原因,是事实理由和当事人均超出诉讼范围。 “工程造价经过合法程序审定,如今阳江市单方找审计机关对工程进行调查,用意见的形式推翻造价审定,显然不合理。”沈茂秋说。 很快,攀枝花路桥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与此同时,政府的清欠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的统计数据,截至2006年9月,广东省已经清还拖欠工程款201亿元,清欠比例为98.96%,其中清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78.98亿元,清欠比例为99 .47%。阳江清欠比例为91.12%。 记者多次赴阳江进行了解,但阳江市政府相关人员避而不见。 记者在走访阳江市市委办公室时,一名姓邓的市委办公室新闻秘书接待了记者。邓秘书表示,当初工程有政府参加和关注,但不是政府行为。之后,邓秘书交给记者一份阳江市关于工程欠款的说明,说这就是阳江市政府的答复,材料列举阳江市政府不承认工程欠款事由并附有该市审计局出示的项目审计调查。 至此,攀枝花路桥公司的4000名职工也只能等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记者 景剑锋 实习生 刘小我 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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